本期要览:
创刊辞
投资者积极主义在中国
投资者针对企业的环境、社会、治理(ESG)表现采取积极举措,这关乎投资者和企业自身的双重利益。最近美国发生的英国石油公司海湾原油泄漏事件,更突显出投资者采取积极行为的重要价值,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企业正确理解并有效管理环境、健康、安全等各种风险。而直至现在,投资者仍然没能从他们原本可以通过积极投资方式避免的损失中恢复过来。
本期简讯,BSR北京办公室的顾问咨询部主管亚当(Adam Lane)先生,将梳理中国市场投资者积极主义的发展趋势,以及中小投资者如何通过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同时,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倡议组织(UNPRI)的执行理事James Gifford先生,也将阐述国外投资者如何推动金融行业的责任投资实践(比如PRI已经涵盖的那些内容)并将国际经验带进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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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透视
中国市场中的投资者积极主义:中小投资者的角色
BSR通过协会的平台将投资者和企业汇集到一起,致力于推动有效的沟通和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提升。下文中,BSR北京办公室顾问咨询部主管亚当(Adam Lane)先生将探讨中小投资者如何能在中国切实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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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PRI观察
第四原则:推动金融行业接受和实施这些原则
UNPRI的原则为整个金融行业提供了一个框架,而第四原则,“我们将推动这些原则的接受与实施”则要求签署者在投资决策链条中切实地推动责任投资实践。根据2010年一项针对全球430家投资者的调查,70%受访者都将ESG纳入到第三方提供商的筛选标准,而50%受访者已经将ESG写入合同协议。
PRI得以发展的原因之一,正是这些资产所有者承诺将责任投资纳入其对资产管理的委托范畴。66%的资产所有者已将具体的ESG事宜加入其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合约当中,更加引人注目的是,85%的资产所有者都曾与ESG监管者对话。
例如,法国资产所有者Fonds de Réserve pour les Retraites (FRR),,在筛选积极主义和消极主义基金经理的过程中都考虑到PRI和ESG的相关事宜。ESG问题在其第一轮和第二轮问卷中都有所体现,仅仅因为评估标准而所占比重有所不同。FRR的经理还要求参与股东投票,并且支持与企业沟通的行为。(PRI第二原则)
然而,对许多投资者而言,推动责任投资仍是一项挑战。针对责任投资的含义和影响,也还存在很多误解。例如,某些人将责任投资等同于“消极筛选”或者是因为企业ESG表现欠佳而放弃对企业的投资。但事实上,责任投资是通过纳入ESG因素,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企业,从而更好地付诸投资行动,扩大投资的维度。
此外,目前全球大多数的投资决策,某种程度上,都依赖于卖方研究提供者的信息。假如卖方研究提供者——以及类似的信用评级机构——能够将关键性的ESG问题考虑在内,那么主流投资决策者也会相应效仿。然而,真正能让这些研究提供者和经纪人在研究中探讨ESG问题的激励机制实在太少。据调查,仅有50%的投资经理和25%的资产所有者采取过经济激励手段。
另外一个挑战,从地理位置来说,第四原则主要在欧洲、美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区得到推行,而在亚洲的份额只占35%。UNPRI的签署者总数达到850家,资产管理总额超过25万亿,这些成员表示,ESG对财务状况具有关键性影响,应该被纳入战略投资范畴。亚洲投资者也同样需要让责任投资成为其投资活动的核心要素,因为这样他们才能对即将出现的风险和机遇做好准备,也更有可能成为未来金融行业的领军人物。
更多信息,请联系Joshua Kendall: joshua.kendall@unpr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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